對家被打,我們應同情嗎?談社會運動中的同理心

對家被打,我們應同情嗎?談社會運動中的同理心

逃犯條例政治風波發展至今,已經演化到有不少暴力事件發生。早前7月21日元朗白衣打人事件,網上充斥著黑衣人被白衣人打得頭破血流的照片。「黃絲」看見後感到十分傷痛,而很多「藍絲」卻哈哈大笑,說黑衣人「抵死」。奇怪的是大家同是香港人,為何會對同一個暴力畫面有截然不同的反應呢?這個分別可能顯示了同理心的局限。

同理心的定義

「同理心」這個詞大家都聽過,普遍介定為人類天生代入他人,感同身受的能力[1]。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一點同理心,只是對象不同。

7月14日沙田遊行後網上流傳一張警察被示威者咬斷指的血腥照片,後証實為數年前的舊照被誤用

同理心的應用非常廣泛,近期社會運動的文宣中也不斷找到利用同理心引起大眾關注的例子,例如示威運動後各媒體專頁都喜好發佈簡單一幅圖片或數秒段片,以圖像展示警察圍毆示威者的暴力血腥情況,或示威者打警察的畫面。目的明顯是讓觀眾感同身受當時情況,觸發他們的同理心而支持該專頁的政治立場。如此有效的手段看似在政治宣傳中無可厚非,但長期利用這種做法煽動人民情緒會有甚麼缺點和潛在問題呢?

6月16日200萬人遊行示威者所舉起的文宣,示威者被警察武力鎮壓後的受傷照佔據整張紙

同情心失效,因爲我們不視對方爲一份子

腦神經科學家 Jean Decety 曾經進行研究,邀請受訪者觀看愛滋病患者痛苦的影片,發現受訪者較不認同或理解的愛滋病患者,例如因吸毒而感染的患者,腦部與痛苦有關的部位鏡像神經元反應比較微弱。這代表著人類無可避免對不同意,不了解的人產生較少的同理心。

另外,對象和自己屬於同一隸屬群體與否,即是對象是否「自己的一份子」,亦嚴重影響同對象表達同理心的能力。有歐洲研究找來足球球迷接受電擊手背測試,發現如果是看見是同一隊球隊的球迷受到電擊,同理神經反應會比不同球隊的球迷強出很多。社會神經科學家 Lasana Harris 和 Susan Fiske 更發現,當受測試者觀看一些他們排斥或討厭的人,例如露宿者的相片,他們腦部負責社會推理能力的部位反應會減弱。這代表著人類未必把排斥討厭的人當作為人看。

這或許能解釋為何部份「藍絲」會有我在開頭所述的冷血反應。他們未必是部分「黃絲」所言沒有良知或人性,可能只是因為他們意識上就是非常討厭示威者,雖然大家都是香港人,但仍不當示威者為他們的一份子,或者是太不了解示威者,所以減弱了他們同理心反應。同理心就像一把雙面刃,當人慣性被同理心牽動一言一行,便會被同理心的缺點所害。

如果純粹冷血哈哈大笑那還好,但恐怕還會引發更嚴重的問題。心理學家 Anneke Buffone 及 Michael Poulin 的實驗告知測試者有A君及B君兩人,正進行一個比賽,嬴得比賽那位將會有獎金。接著研究人員向測試者分成兩組,分別向兩組人說兩段不同故事,兩段故事都是關於A君經濟拮据,急需比賽之獎金。但其中一段故事會有較多同理心的字眼(例如「A君心裡很焦慮」)。然後測試者可以選擇給予B君多少痛苦以幫到A君贏得比賽,結果聽到同理心字眼故事那一組測試者給予了B君更多的痛苦,即使B君完全沒有做錯事。這或多或少證明了同理心會引起同仇敵愾的憤慨情緒,影響了人的理性決擇,甚至催生了暴力行為。「黃絲」看見警民衝突的片段,他們會同理並想幫助示威者,但亦會向惡意對待示威者的警察表達無盡憤怒,除了令情緒大受影響外,亦或多或少增加了他們的暴力傾向。

理性與討論,讓不可靠的情感合宜地宣示的機制

大家可能會質疑,雖然同理心和憤怒是不可靠,但人都有七情六欲,怎可能不憤怒呢?是的,甚至哲學家David Hume 有一句名言:「理性是,而且應當是熱情的奴隸,除了為熱情服務之外,它無法擔當任何其它工作。 」(Reason is, and ought only to be the slave of the passions, and can never pretend to any other office than to serve and obey them.)簡單來說,人就好像是一部「情感機器」,只能以情感或七情六欲決定自己的行動方向。說自己純粹用理性分析來決定行為的人也只是在掩蓋自己心中的情感齒輪。這代表著我們其實並不能避免被憤怒,同理心或其他感覺驅使自己參與這場政治運動。

哲學家David Hume

但理性還是有一個不可或缺的位置。David Hume 指出我們雖然不能用理性干預自己的情感機器如何運作,但理性可以運用情感機器的「出產品」— 如憤怒、傷心等情緒 —結合分析、理性,使我們作出合符自身目標的行動。套入我們的情況,6月9日100萬人大遊行後特首宣佈照常二讀,就令許多香港人憤怒而在6月12日走出來在添馬集會。警方在當天槍擊示威者就令更多人憤怒而引致6月16日的200萬人遊行。憤怒一直推動著這場社會運動。我們不可以,也不應以理性去令自己不憤怒,但可以以理性決定如何表達自己的同理心和憤怒,也可以和社會上不同的人討論一下如何以比較一致的行為去表達。

那我們應該如何和社會上不同的人討論呢?形成大家不同的關鍵可能是在於不同的道德直覺。社會心理學家 Jonathan Haidt 的道德基礎理論中,將道德觀分為六種「口味」,分別為:關懷、公正、忠誠、權威、潔淨和自由。明顯地「黃絲」或大部份年輕人的「口味」較傾向自由、關懷及公正。但普遍較年長的「藍絲」們,經過長年被社會氛圍潛移默化,會較有忠誠和權威的「口味」。大家的「口味」固然相當不同,亦不可能隨時改變。但不同口味的人也可以更理性地談話,展示出逃犯條例社會運動這塊「薄餅」的所有材料出來,不要只討論警民暴力衝突這塊「青椒」,而也拿起大家的目的也是想要香港好等「辣肉腸」品嘗一下,或許能發現大家的「口味」其實沒有相差得那樣遠,只是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而已。

[1] 同理心有比較多不同的定義,也有些定義會加入換位思考,了解他人想法的理性元素,因篇幅所限,本文暫不討論其他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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